前言:随着我国商标注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,商标侵权行为也逐渐成为一大敏感话题。从以下的典型商标侵权案能看出,大家保护自身商标权的意识越来越强了。
一、“iPad”商标侵权案
早在1998年,唯冠就已注册并使用了“iPad”商标;而苹果在没有注册“iPad”商标的前提下就在其产品中使用该商标标示。
因此,法院认定,苹果公司侵犯了唯冠公司的商标权,构成商标侵权行为。2012年7月2日,法院公告称,苹果公司已与唯冠公司就“iPad”商标达成和解协议,为此,苹果公司需向唯冠赔付6000万美元的商标侵权费用。
二、“红牛”商标侵权案
2011年,长春市工商局调查发现,某公司近年来一直生产并销售与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“红牛”商标极其近似的的营养液以及饮料等产品。
因此,长春市工商局认定,该公司已对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,责令该公司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,没收全部带有“红牛”商标的产品,并依据近几年该公司因商标侵权谋取的非法营业额,处以6万元的罚款。
三、“老人头”商标侵权案
2011年,通化市工商局对该市的个体工商户胡某的服装店突袭检查,发现当事人在没有进过广州老人头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的授权前提下,恶意生产并销售带有“老人头”注册商标的皮具,非法经营额达到5万余元
因此,通化市工商局认定,该当事人违犯了广州老人头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,属于商标侵权行为,并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,没收全部带有“老人头”注册商标的皮具,并处2万元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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